2024年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二批)征集推荐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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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6.2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二批)征集推荐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1285号.pdf
本函旨在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二批)的征集推荐工作,面向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退化土地治理、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土地整治及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广泛征集具有创新性、先进性且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与新装备。本函明确,申报技术需已通过至少两个成功案例验证,经济技术可行性良好,并符合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导向,能够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或综合效益;同时要求技术成果产权清晰,近三年无环保督察突出问题、生态破坏、严重安全事故或剽窃造假等违法违规记录。
征集推荐要求与范围
本函聚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关键技术需求,征集范围明确限定于生态修复治理技术,不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申报技术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鼓励将创新技术与成熟技术综合集成,形成能有效破解突出生态系统问题的成套解决方案。已列入第一批技术名录的成果不再重复申报,材料中严禁涉及国家秘密。
推荐流程与数量限制
本函规定,技术名录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和学会作为推荐单位,通过线上系统组织申报和限额推荐,不受理自荐。各省份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土地学会的推荐数量分别不超过60项、40项、10项和40项。各推荐单位需组织专家评荐并进行社会公示。
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申报与推荐材料均需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系统”在线提交并按要求寄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本函同步明确了工作咨询、系统技术支持和纸质材料寄送的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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