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康养步道建设规范》DB52/T1828-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康养步道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步道功能、步道建设、附属设施等。本文件适用于森林康养步道的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贵州省森林康养步道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原则、步道功能、步道建设及附属设施等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以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安全可靠为核心原则,将“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感融合理念贯穿步道规划与建设全过程。在步道功能上,本规范明确要求步道应承载森林康养、森林游憩、自然教育、森林体验及连接康养项目等多重职能。在建设实施层面,本规范对现状调查、穿越区域环境指标、线路设置、步道提升与新建、生态景观保护等提出具体参数与操作指引,并同步规范了标识标牌、咨询服务与休憩设施、活动平台、安全设施、生态厕所、垃圾箱及护栏等附属设施的配置标准,旨在构建安全、生态、舒适且富于体验感的森林康养步道体系。
本规范确立了森林康养步道的五项核心功能,涵盖利用负氧离子与植物芬多精开展自然疗愈,依托森林景观进行游憩健身,借助资源禀赋开展自然教育,调动感官进行近自然体验,以及有机联结森林浴场、疗愈花园等康养附属设施。建设过程须遵循五条原则: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统筹承载能力与发展潜力;以满足公众康养需求为导向丰富五感体验;根据资源禀赋与人文特色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线路并优先利用现有设施与生态材料;确保线路安全可靠并实施安全评估。
步道建设须先开展现状调查,穿越区域森林郁闭度宜介于0.3至0.6,负氧离子浓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优先利用森林、湖、河、瀑、溪等景观资源,且不得穿越法律法规禁止区域。线路选择应避开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起终点与现有道路系统连接并保障通讯覆盖,顺应自然地形呈现线形、环形或网状形态,并需经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建设内容分为步道提升与新建:提升方面侧重修复破损路面、补植康养林木、增设自然疗法与休憩平台;新建方面要求就地取材,步道长度、宽度和坡度按相关规范执行,减少台阶并保障无障碍通行,植物配置优先选用具有五感康养功效的乡土植物。同时须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并对步道承载能力进行评估以限定单位时间使用人数。
该规范是贵州省首个系统性的森林康养步道建设地方标准,填补了省内该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空白,为全省森林康养基地的步道规划、设计、施工与运维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与质量标尺。该规范将生态保护与康养体验深度融合,通过明确负氧离子浓度、郁闭度、空气细菌含量等量化指标,推动森林康养步道建设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科学化,有助于提升贵州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森林康养服务品质。在产业带动方面,该规范的实施将促进森林康养基地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五感”体验与自然教育等特色服务供给,有利于延伸森林康养产业链、增强市场吸引力与竞争力,带动地方绿色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在民生福祉方面,该规范通过无障碍设计、安全预警机制、应急救援设施等配置要求,切实保障了包括残疾人士及康复群体在内的各类人群的使用安全与便利,使森林康养这一普惠性健康服务更加可及、可享。此外,该规范强调就地取材与生态环保材料的合理利用,对降低建设成本、减少生态环境扰动具有示范意义,为其他地区开展森林康养步道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贵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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