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机械发泡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52/T1816-2024,自2024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机械发泡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等。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沥青路面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城镇及其它道路沥青路面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机械发泡温拌沥青混合料在路面工程中应用的全套技术要求。作为贵州省地方标准,本规范涵盖了从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到施工工艺、质量控制与验收的完整技术链条。其核心技术路径是通过向热沥青中注入少量水,借助专用发泡设备生成泡沫沥青,从而在比传统热拌工艺降低20℃至30℃的温度条件下实现混合料的拌和与压实。本规范明确了泡沫沥青以膨胀率和半衰期作为关键质量指标,提出了基于“等空隙率法”确定温拌混合料成型温度的设计方法,并对拌和设备中的沥青发泡装置、现场施工的温度区间以及试验段验证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
本规范对沥青结合料、集料、填料及发泡用水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与引用标准。针对沥青发泡这一核心环节,规定了不同类型沥青的加热温度与用水量范围,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最佳发泡参数,确保泡沫沥青的膨胀率与半衰期满足技术指标,并强调宜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选取较低的用水量。
本规范指出,机械发泡温拌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和最佳沥青用量可直接沿用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结果。其关键在于通过“等空隙率法”试验确定降低后的拌和与成型温度,即成型试件的空隙率必须与对应热拌混合料设计空隙率基本一致,以此保证路用性能的等效性。
本规范要求施工拌和设备必须配备能够精确计量和稳定运行的沥青发泡装置,并通过试验段铺设来确定最终的拌和、摊铺及碾压参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重点涵盖泡沫沥青的发泡效果、混合料的级配与油石比、压实度及路面渗水系数等,验收标准则参照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相关规定执行。
该规范为贵州省乃至类似气候条件的地区提供了机械发泡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的标准化依据,填补了该技术在地方标准层面的空白。其影响意义首先体现在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上:通过显著降低沥青混合料的生产与施工温度,该技术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和沥青烟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改善作业环境,符合绿色交通的发展理念。其次,在经济性方面,较低的拌和温度直接降低了燃料消耗,同时温拌技术延长了混合料的可压实时间,有利于长距离运输和低温季节施工,提升了施工组织的灵活性。此外,该规范系统整合了材料、设计、施工与验收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助于保证机械发泡温拌沥青路面的建设质量和使用寿命,为这项低碳建造技术在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中的规模化推广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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