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规范》DB15/T3516-2024,自2024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站址选择及区划布局、建筑设施、仪器设备、人员配备、工作程序、站区卫生、防疫措施、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以下简称救护站)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实行分级管理,其他等级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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