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土壤微环境调控技术规程》DB15/T3594-2024,自2024年08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土地土壤微环境调控的土壤养分调控、光温调控、土壤水分调控、土壤通气性调控、土壤微生物群落调控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大兴安岭沿麓黑土地土壤微环境调控。
本规程立足内蒙古大兴安岭沿麓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需求,对黑土地土壤微环境调控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要求。本规程从土壤养分、光温、水分、通气性及微生物群落五个维度出发,规定了通过合理耕作、栽培与施肥等措施,综合调节作物根系活动土层和耕层的生态环境条件。核心思路是依托秸秆还田、有机无机配施、合理轮作、秸秆覆盖保温、优化株行距与间作、深松浅翻及增施微生物肥料等一系列相互衔接的技术手段,改善耕层理化性状与微生物多样性,从而实现黑土地土壤微环境的整体优化与可持续利用。
本规程构建了覆盖养分、光温、水分、通气性及微生物五大要素的调控体系。在养分方面,强调秸秆还田与有机无机肥料配施,并结合大兴安岭东西麓不同作物区推行轮作;在光温方面,通过留茬覆盖、秸秆归行和调整作物带宽与株行距来调节地温与受光;水分调控则依赖灌溉、覆盖保墒及深松浅翻措施;通气性依靠深松浅翻与增施有机肥改善孔隙度;微生物群落调控以施加微生物菌剂和生物有机肥为核心,辅以秸秆还田与轮作。
本规程对主要作业环节给出了具体定量指标,增强了技术的操作性。深松作业深度要求达到30 cm~35 cm,浅翻深度控制在15 cm~22 cm;间作带宽要求在10 m以内,并分别规定了小麦、马铃薯、油菜、大豆等作物的行距范围;附录中则以表格形式明确了茬-秆复合覆盖的根茬高度、粉碎长度与抛洒不均匀率等参数,为田间作业提供了明确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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