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导则第2部分:市政公用工程》DB4602/T19.2-2024,自202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总则、政府投资市政给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政府投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政府投资其他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燃气)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三亚市政府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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