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湿地修复技术规程》DB3705/T04-2024,自2024年05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湿地修复与建设相关术语,确立了基本原则和目标,规定了修复类型、实施步骤、修复措施、技术要求及监测运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东营市辖区湿地修复工作。
本规程立足东营市湿地资源本底与退化现状,系统构建了覆盖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及人工湿地等主要类型的修复技术体系。本规程确立了科学性、系统性、自然性与可行性四项基本原则,将修复工作划分为生态调查、分析评估、修复目标设定、技术选择及监测评估五大流程,并针对地形、土壤、水文、水质、植被及动物等关键生态要素,分别提出了具体修复措施与技术要求。同时,本规程明确了修复后的湿地资源监测、运行维护及档案管理规范,旨在为东营市辖区湿地修复工作提供统一、可操作的技术指引,推动受损湿地结构改善与生态功能提升。
本规程构建了闭环式修复流程,强调以生态调查和退化评估为基础,根据评估结果将湿地划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退化等级,分别对应自然恢复、人工辅助修复和生态重建三种方法,确保干预强度与退化程度相匹配。修复目标的设定兼顾了地表基质稳定性、水状况恢复、植被覆盖、生物多样性增加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等多维诉求,实现了从现状诊断到效果评估的全链条技术覆盖。
本规程聚焦东营滨海盐碱区域特点,在地形修复中重点提出利用微地形改造形成浅滩、深水区、生境岛等异质生境,并采用抬田、暗管排盐等盐碱地改良措施。植被修复强调优先选用乡土耐盐碱物种,动物恢复则注重补充适宜鱼类与大型底栖生物,将水质改善与土壤改良、水文调控有机结合,形成了适应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特征的修复技术组合。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