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系《2024年海南省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征求意见稿,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编制,旨在统一和规范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中的台班费用与配合比标准。本定额共分三篇,涵盖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仪器仪表台班单价以及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其中,施工机械部分以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为基础,结合海南省“营改增”费率及人工、材料市场价编制,收录12大类1153个子目,并对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由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等七项费用组成作了系统规定。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构成
本定额明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七项费用组成。相关计算规则、原值取定方法和燃料动力单价均按海南省2024年第一季度市场水平及国家现行财税政策综合确定,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145.00元/工日,同时规定了停滞费与安拆费的单独计算情形。
仪器仪表与配合比编制规则
仪器仪表台班单价部分依据2015版编制规则,设置7类610个项目,由折旧费、维护费、校验费和动力费组成,动力单价按0.77元/(kW·h)除税价执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部分根据现行规范编制,明确了砂石种类、粒径分类及配置用水等基础损耗标准,各项用量均以密实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