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桥梁养护机构管理,统一养护管理机构与养护单位的设置标准,制定福建省《城市桥梁养护机构设置管理标准》DBJ/T13-153-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配置标准》DBJ/T13-153-2012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城镇规划区内已通过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的城市桥梁养护机构设置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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