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油气储存重大基础设施脆弱性评估导则》DB44/T2487-2024,自2024年07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油气储存重大基础设施脆弱性评估的总则、脆弱性的组成要素、脆弱性的组成要素、脆弱性评估流程、脆弱性组成要素评估、脆弱性分级标准和脆弱性再评估。本文件适用于自然灾害诱发的火灾爆炸等多米诺效应灾害场景下的油气储存重大基础设施脆弱性评估工作。
本导则针对广东省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且省内油气储存设施众多、安全风险突出的现实背景,确立了面向多灾种耦合场景的脆弱性评估方法。本导则以系统性、专业性和持续性为基本原则,从暴露性、敏感性和抗灾性三个维度切入,构建了涵盖自然灾害层级与技术灾害层级(如火灾、爆炸等多米诺效应)的递进评估模型。通过量化计算各承灾体在不同事故层级下的脆弱性值,并依据分级标准判定风险等级,本导则旨在为油气储存重大基础设施的区域规划、风险管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指引,从而提升设施面对极端灾害的整体韧性。
本导则将脆弱性的影响因素明确为暴露性、敏感性与抗灾性三大组成要素。评估流程始于数据收集与单元划分,随后分别计算自然灾害层级(n=1)和技术灾害层级(n>1)下各承灾体的脆弱性。自然灾害层级的脆弱性由暴露性、敏感性与抗灾性直接计算得出;技术灾害层级则需在上一层级脆弱性状态基础上,叠加耦合新一轮灾害扰动的影响。抗灾性的评估综合了应急响应与应对能力(如监测预警、应急队伍)以及适应能力(如事故应急池),公式化地纳入了应急资源的有效性。
本导则规定,依据计算得出的脆弱性值V,将风险状态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V级为可接受的稳定状态。对于非V级单元,必须依据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加强风险控制,并着力强化应急救援能力,系统性降低承灾体的暴露性与敏感性,提升其抗灾性。此外,为确保评估结果与现实情况持续匹配,本导则要求油气储存重大基础设施须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脆弱性再评估,并应在引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出现新业态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以形成风险动态管控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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