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星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608/T001-2024,自2024年02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星级旅游民宿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卫生环保、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服务提供、服务管理、评价组织等。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政区域星级旅游民宿的服务、管理和评价。
本规范立足吉安市旅游民宿发展实际,对星级旅游民宿的基本要求与评价体系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范涵盖术语定义、总则、卫生环保、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服务提供、服务管理及评价组织与管理等核心内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旅游民宿的服务、管理与等级评定。在等级划分上,本规范将旅游民宿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并依据必备项目、特色项目选择及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定,总分300分,各等级分别需达到270分、240分和210分,同时须满足相应的特色项目数量要求。本规范强调民宿应依法合规经营,注重与本地自然人文资源相协调,致力于为游客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住宿与文化体验。
本规范明确旅游民宿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式营业一年以上,拥有3间(套)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并有所在乡镇、街道的居民参与经营管理或服务接待。选址与规模应符合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及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建筑设施须合法合规并取得相关证照。本规范将旅游民宿划分为“红色烙印”“温汤颐养”“茶香中国”“耕读庐陵”等七个主题类型,并设定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通过附录中的必备项目、特色项目选择表及等级评价表进行量化评定。
本规范从卫生环保、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服务提供和服务管理五个维度确立了运营标准。卫生环保方面,须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推行垃圾分类与环保材料使用。安全保障方面,须建立应急预案、安全巡查及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消防、监控等设施有效运行,并有义务保护客人隐私。设施设备方面,对建筑设计、客房、餐饮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功能配置、文化氛围营造和无障碍设施均提出明确要求。
本规范要求民宿在提供预订、接待、客房清洁、餐饮等基础服务的同时,须结合当地文化传统、非遗传承和风俗物产,开发特色体验项目与产品,并提供线上线下展示销售渠道。在管理层面,倡导绿色消费与节能减排,要求建立品牌形象并参与文旅推广。服务评价与改进方面,须建立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和质量控制机制,确保24小时内回复游客意见,并根据评价指标持续优化服务品质。
该规范作为吉安市旅游民宿领域的首个地方标准,填补了本市星级旅游民宿评价标准的空白,为行业规范化、品质化发展提供了权威依据。该规范通过设定三星至五星的递进式等级体系,并配套必备项目、特色项目及量化评分等多维度评价工具,既保证了准入门槛的刚性约束,又为民宿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预留了空间,有助于引导民宿从同质化竞争转向主题化、体验式经营。该规范将卫生环保、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等硬性指标与特色服务、文化体验、人员管理等软性要求有机结合,有利于提升吉安旅游民宿的整体服务品质和游客满意度,助推“红色烙印”“耕读庐陵”等本地文旅品牌的塑造与推广。同时,该规范明确的退出机制与三年有效期复核制度,形成了动态监管闭环,能够有效促进行业优胜劣汰,保障消费者权益,对推动吉安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与文旅深度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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