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规范和指导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山西省实际,制订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任务、编制原则、基础工作、规划内容和成果要求等主要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本规程是规范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的省级地方标准。本规程以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目标,聚焦县级行政单元的承上启下作用,系统规定了规划定位、任务、原则、基础工作、核心内容及成果要求。本规程强调底线管控与绿色发展,要求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在此基础上,本规程从目标战略、总体格局、规划分区、用途结构调整到留白机制构建了完整的县域规划逻辑;同时深入细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市政设施及安全韧性等要素配置,并结合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提出特色化指引。本规程还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组织流程、公众参与机制、数据库建设以及向乡镇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约束要求,确保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本规程明确县级规划是对上级规划的细化和落实,侧重实施性,需以统一底数底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现状评估为基础,并可选择开展城镇化趋势、耕地保护、乡村振兴等重大专题研究。这确保了规划编制的科学起点与问题导向,为后续空间布局优化提供支撑。
本规程确立“县域—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县域层面重在划定三区三线,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并制定分区管制规则;中心城区层面则细化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统筹划定城市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等控制线,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城市更新策略,形成从宏观格局到微观建设的完整管控链条。
本规程强调规划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建立规划留白机制来应对发展不确定性。同时,确立了向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及详细规划的刚性传导路径,将约束性指标、控制线与功能布局层层分解落实,并构建公众参与和动态评估机制,保障规划意图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