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DB14/T3114-2024,自2024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任务、编制原则、基础工作、规划内容和成果要求等主要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的技术标准,涵盖规划定位、任务、原则、基础工作、规划内容与成果要求等核心环节。本规程明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与可操作性,须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功能空间。本规程强调底线管控与绿色发展,要求以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在“双评价”和现状评估基础上,系统谋划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并对中心城区进行细化布局,最终形成文本、图件、数据库等规范成果,为乡镇级规划、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提供传导依据。
本规程要求规划须明确县域战略定位与目标指标,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核心是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边界,并可根据地方需要补充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灾害风险控制线等。在全域层面,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将国土空间划定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并制定分区管制规则,实现全域全要素的空间用途管控。
本规程对农业、生态、城乡发展三大空间提出系统性的布局要求。农业空间强调严格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村庄分类布局优化,通过国土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空间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明确水资源、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保护利用上线,并分区推进矿山、湿地、森林及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城乡发展空间则着力构建四级镇村体系,统筹产业布局与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本规程对中心城区布局进行重点深化,要求优化总体结构与用地功能,科学安排居住、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绿地开敞空间及综合交通布局,统筹划定城市“四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并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在县域层面,需构建城乡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与公用设施网络,提升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能力,明确防灾减灾设防标准,划定灾害风险控制线,保障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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