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管理用房技术标准》DB34/T4759-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规范是安徽省针对地铁制式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设计而制定的技术标准,涵盖新建与扩建工程。本规范以安全可靠、功能完备、布局合理为核心目标,系统规定了运营管理、机电、供电及弱电等各类用房的设置原则、空间尺度与布局要求,力求实现标准化、模块化与集约化设计。本规范强调土建工程应按远期最大通过能力一次建成,并对变电所选址、用房面积、设备检修通道、防水防振及运输通道等关键技术细节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与约束条件,为设计、施工与运营维护提供了全流程的技术依据。
运营管理用房配置要求
本规范对综合管理室、更衣室、茶水间、清扫间及卫生间等运营管理用房的面积与布局作出了具体规定。全线工区用房应结合线路配线情况集中设置,部分专业工区如站台屏蔽门、接触网及弱电工区需按一定站距间隔配置,且鼓励功能相近的工区合用,以提高空间使用效率。管理人员卫生间宜靠近公共卫生间,主要管理用房应集中布置在站厅管理区并临近通往站台的专用楼梯。
机电与给排水用房技术规定
本规范将机电用房细分为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类别,并对各类机房的选址、面积上下限、净高及设备周边检修间距进行了严格控制。要求通风空调机房临近新排风道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消防泵房与气瓶间需满足特定的净距与操作空间要求。同时明确了各类水泵、风机及控制柜的安装检修通道宽度,确保设备在安装、操作及后期维护阶段均具备便利条件。
供电及弱电用房空间与布局标准
本规范明确了电源开闭所、牵引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的用房设置标准,规定了牵引变压器室、交直流开关柜室等核心房间的最小面积、短边净距与净高要求,并强调牵引变电所应设于线路末端或带配线的车站。弱电系统方面,提倡专用通信与综合监控等系统共用综合设备室,对车站控制室、信号设备室及票务室等的规模与位置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弱电设备用房满足防尘、防潮、防静电及抗干扰的运行环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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