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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5.28-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离石区等13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4〕70号.pdf

2024年5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吕梁市离石区等13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本批复针对吕梁市所辖离石区、汾阳市、孝义市、交城县、文水县、交口县、石楼县、中阳县、柳林县、方山县、岚县、兴县、临县共13个县(市、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出原则同意批复。本批复要求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深化实施国家及省重大发展战略。本批复明确了各县(市、区)的城市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涵盖区域中心城市、产业基地、生态屏障、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等多元目标。同时,本批复从底线约束、空间格局、城乡品质、基础设施、规划权威和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要求,强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将“三区三线”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围绕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公共服务与城乡风貌,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作出部署,确保规划目标落地落实。

强化底线约束与空间管控

本批复明确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得低于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得突破相关指标,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本批复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优化开发保护格局与城乡品质

本批复要求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并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支撑乡村振兴。在城乡空间品质上,本批复强调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等管控,落实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强化城市设计与村庄设计,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并引导土地复合利用,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离石区等13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4〕70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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