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城市照明24小时供电系统建设运行规范》DB3201/T1238-2024,2025年01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照明24小时供电系统的配电系统建设要求、监测监控设备技术要求、运行维护管养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照明24小时供电系统的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管养等。
本规范是南京市关于城市照明24小时供电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地方标准,旨在利用单灯控制等技术,在保障路灯正常运行的基础上,为路灯网络及其附属设施提供全天候安全用电服务。本规范系统性地规定了该供电系统的配电系统建设要求、监测监控设备技术标准以及运行维护管养规范,适用于系统从建设、安装、调试到运行、维护、检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了以变压器、配电箱、线缆管道为核心的配电体系,明确了供电方式、配电保护与接地系统的技术参数,并对安全标识设置提出统一要求,以确保供电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本规范对配电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提出了详尽的技术规定。变压器选用须以可靠性为基础,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与环境适用性,其能效不得低于2级标准,并优先采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配电箱设计需充分考虑治安、交通等多元城市设施的用电需求,照明与其他设备供电应独立分舱设计,并配备智能监控系统与智能门锁。线缆管道建设强调强弱电分离、专管专线敷设,并对不同场景下的管道埋深、管径配置及检修井设置作出明确规定。
本规范对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与平台提出了精细化要求。系统由照明监控中心统一管理,须配备线路监控与单灯控制等核心功能。线路监控设备应具备电压、电流、剩余电流监测及脱网自主运行能力;单灯控制器则需支持主流调光策略,并具有高防护与阻燃等级。监测监控平台应支持4G/5G无线通信,能够兼容异构数据源接入,并具备设备分组管理、开关策略远程配置、精准定位及严格账户权限控制等智能化功能,确保系统可管可控。
在日常维护方面,明确了配电、监控、加载设施的巡修内容与频次,并要求建立动态更新的信息数据库。专项运维则依据设施使用年限与年度故障率设定更新阈值,配电设施使用不宜超15年,监控设施不宜超5年。应急处置机制覆盖电气火灾、人员触电、设施受损及网络入侵等状况,明确了断电、隔离、报警、抢修等标准化处置流程与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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