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9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和建筑幕墙安全(以下统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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