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为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3号)。
本方案系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林垦造耕地问题而制定的系统性整改部署。本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围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坡度海拔、水土保持及后期管护等关键环节,确立了“五个一律”的刚性整改要求。本方案明确分全面自查、问题整改、整改验收、长效机制建设四个阶段压茬推进,要求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从严控建设占用耕地、构建闭环监管体系、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取消年度垦造耕地任务等方面着手,推动耕地保护与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聚焦七大领域开展精准整改
本方案围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等“十个范围”林地、坡度25度以上区域、海拔500米以上选址、水土保持不力、后期管护不力及项目合法合规性等七个方面明确整改内容。对触碰生态红线和公益林等底线的项目坚决撤销或调整范围,对海拔500米以上项目则引入专家论证与农业种植利用评估以科学判定去留,对存在违法采伐林木行为的严肃查处并限期恢复植被。
划定“五个一律”刚性纪律
本方案提出严明的“五个一律”处置标准,即已验收入库项目一律核减指标并限期恢复植被;正在实施项目一律停工并限期修复;尚未施工项目一律停止实施;2018年9月1日后违规情节严重的,一律严肃执纪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人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该规定彰显了彻底整治的决心,杜绝任何形式的变通与姑息。
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本方案不仅着眼当下问题整改,更注重从源头上完善制度体系。通过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取消年度任务交由地方自行安排、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以及落实森林资源常态化监管等措施,旨在破除补充耕地指标利益化倾向,坚决遏制毁林造地冲动,实现生态造地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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