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明确2023年增减挂钩跨省调剂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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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5.09-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明确2023年增减挂钩跨省调剂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3〕43号.pdf
本函就2023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向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明确相关事项。本函依据过渡期内相关管理办法,强调确保调出节余指标真实有效,并对调剂需求申报、剩余任务完成时限及新修订的核查规则执行提出要求。本函所述工作旨在规范指标调剂流程,强化全链条监管,确保复垦地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数据准确性,为后续指标核定与资金结算夯实基础。
调剂申报与遗留任务处置
本函明确,过渡期内有调剂需求的省份,需由调剂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规定日期前申报需求,部将分批报请国务院审定后下达任务。同时,针对脱贫攻坚期2020年剩余的调剂任务,本函要求相关省份必须在7月30日前完成验收项目区报备并报送验收确认函,若逾期未报、数据质量影响核查导致无法在年底前完成核定的,将依规扣回未完成部分的调剂指标及资金。
核查规则修订与执行要求
本函指出,部内相关司局及单位已对跨省域调剂核查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报经审核同意。新规则涵盖节余指标核查、备案数据核查以及项目区立项真实性和拆旧复垦核查三大核心板块。本函将修订后的核查规则作为附件正式印送各省,并要求各地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以统一标准保障核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指标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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