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为统一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建设要求,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的构架、内容、分发、对接和更新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的建立、发布和更新。
本规范旨在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的建立、发布与更新要求,构建从国家到县级的四级目录体系。本规范明确了成果目录的概念模型与管理架构,通过规定核心元数据、分类代码与标识码的构成规则,形成标准化的资源清单,以便于成果的检索定位与共享开放。本规范覆盖数据、统计数据集、报告及图件等多种成果形式,并对编目、注册、审核发布、数据同步及检索查询等功能提出具体实现要求,为各级管理者和提供者开展目录建设与运维活动提供了依据。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四级的成果目录层级架构,各级目录需向上级注册汇交。管理架构中定义了提供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三个角色,并围绕规划、编目、注册、管理、服务和使用六项活动展开。提供者负责成果的梳理与目录编制,管理者承担审核发布和系统运维的职责,使用者则在授权范围内获取服务。
本规范要求目录内容由核心元数据、分类代码和标识码组成。成果被归纳为数据及数据库、统计数据集、报告和图件四大类。目录分类采用混合分类法,结合行政区划、业务类型、数据类型和生产日期四级代码,其中数据类型可扩展细分,确保每一类成果拥有唯一不变的标识码,并按专用、公开、授权三种级别设置使用权限。
本规范对目录服务流程做出了规定,包括编目、注册、审核发布和维护管理四个环节。功能实现层面要求系统具备身份验证能力,能够支持自动与人工辅助编目,并通过网络传输或交换接口完成元数据注册。同时,系统需提供多级数据同步、目录审核发布、检索查询与统计分析等功能,确保各级目录间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