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的基本要求、描述方式、内容及填写规则、管理和服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的编制、汇交、管理、发布、运维和应用。
本规范规定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目录编制、汇交、管理与服务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围绕成果目录的统一性与科学性,明确了目录的范围、分级、格式、描述方式、核心内容及其填写规则,并提供了目录扩展的灵活性。同时,本规范系统性地规范了从成果汇总、审核、上交、公开发布到更新维护与保密管理的完整流程,旨在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目录工作提供标准化依据,确保调查监测成果信息的有序组织、高效检索与安全共享,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本规范对成果目录的基本要素进行了严格定义。目录按主管部门层级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四级。在内容描述上,本规范采用“名称、是否必选、数据类型、阈值”的规范化元数据模型,并通过详细的填写表格规定了各项信息的具体录入格式。成果目录的存储格式优先采用纯文本格式,并提供了基于统一规则的标识码编码方法,确保每一项成果拥有唯一身份标识。
本规范明确了目录从生成到应用的标准路径。各级成果保管单位需依据规定提取成果信息进行编目并汇总上报。审核环节是本规范的核心控制点,重点审查目录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未通过审核的目录将被退回重编。审核通过后的目录在统一编号入库后,需向上级部门上交。国家级和省级目录须向社会公开发布成果概要信息,以支持数据申请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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