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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11.0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97号.pdf

2021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97号。

内容简述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面向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相关高校、规划设计及研究机构,组织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的推荐遴选工作。本通知明确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核心评价导向,重点选拔在解决行业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难题和技术方法方面取得突出创新贡献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及青年科技人才。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守纪,注重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旨在集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力量,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和“多规合一”等核心职责的落实,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科技进步与人才梯队建设。

遴选对象与名额范围

本通知规定,推荐范围涵盖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相关单位,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坚守一线的人员。已入选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梯队的人员不再纳入。每个用人单位可推荐1名科技领军人才、1个创新团队和2名青年科技人才,统一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接受个人或其他单位直接报送。

资格条件与导向重点

本通知对三类人才分别设置了明确的申报条件。科技领军人才须在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创新团队须研发能力突出、结构合理,要求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首席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科技人才须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各类申报均重点推荐在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实施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中业绩突出的一线骨干。

程序规范与纪律约束

本通知严格规范了申报流程,要求通过指定信息系统于2021年11月11日至30日在线填报,涉密材料须脱密处理。所在单位须出具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意见,推荐人选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通知严禁任何形式的请托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撤销人才称号、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确保评选过程风清气正、结果公正权威。

影响意义

该通知的发布是自然资源部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的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该通知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遴选机制,首次系统性地为规划行业搭建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梯队,有助于打破传统评价壁垒,真正选拔出能够解决“多规合一”实践中关键技术难题的骨干力量。该通知明确将创新贡献作为首要标准,有利于引导行业科研和设计人员聚焦真问题、产出真成果,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同时,该通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纪律约束,通过严格的公示与惩处机制净化评审环境,为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公平机会,对优化行业人才结构、激发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激励作用。入选人才将按部相关文件落实激励与科研支持政策,这将切实增强规划科技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科研动力,为国土空间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97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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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97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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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97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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