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为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方便群众识别,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经广泛征集、专家遴选、方案综合、征求意见、网上投票等,部确定了不动产登记标识,决定在全国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登记窗口使用。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1:50 000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的全流程标准,涵盖总则、调查区分类与工作量定额、设计编审、调查内容、技术方法、综合研究及成果编制等环节。本规范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强调按地下水系统或地表水流域部署工作,明确调查目的是揭示区域水文地质规律、查明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地质问题,为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及社会发展提供支撑。调查工作遵循资料收集与预研究、野外踏勘、预编图、设计审批、野外实施、综合研究与成果验收的程序,要求采用遥感、测绘、物探、钻探、试验、监测等多元技术手段,并对不同类型区(平原、内陆盆地、山地丘陵、岩溶、冻土区)提出差异化调查内容,最终形成图件、报告及数据库等系统化成果。
总体框架与调查部署
本规范构建了从前期设计到最终归档的完整工作链条。部署上按地下水系统、重点地区、重大问题三个层次展开,优先在国家重大需求区、地下水重点开发区和环境地质问题突出区开展工作。根据水文地质研究程度高低,灵活调整调查重点与工作量,研究程度低的地区开展全面调查,研究程度高的地区则侧重补充调查与变化分析,强调已有资料的二次开发与编图研究。
核心调查内容与技术方法
调查内容涵盖包气带结构、含水层空间分布与参数、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动态特征、水化学特征及环境地质问题等基本要素,并对不同类型区的专门问题作出针对性规定。技术方法体系综合运用遥感解译、水文地质测绘、物探、浅钻、钻探、抽水试验、水化学与同位素分析、动态监测及水位统测等手段,其中抽水试验按稳定流与非稳定流分别提出操作标准,并新增了微水试验、示踪试验等技术要求。
综合研究与成果产出
综合研究贯穿调查全过程,包括水文地质条件深化认知、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及环境地质问题评价,要求构建水文地质概念模型与数值模型,评价地下水可开采量与开采潜力。成果编制按标准图幅提交水文地质图及说明书,按地下水系统或流域提交综合研究报告,同步建设数据库与信息系统,并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与野外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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