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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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面向全国地质找矿一线,组织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的推荐遴选工作,以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本通知明确了推荐工作应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将解决地质找矿关键理论问题、实践难题和技术方法装备的创新贡献作为首要标准。推荐范围覆盖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地方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地勘单位、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和科技创新平台情况设定了差异化的推荐名额。本通知还对创新团队、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三类申报主体的年龄结构、核心成员构成、创新业绩及发展潜力等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
三类人才申报条件与侧重
本通知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分别设定了申报门槛。团队申报强调研发能力强、创新业绩突出、结构合理且协同高效,其首席专家需达到领军人才标准。科技领军人才申报则着重考察其在攻克关键理论技术难题、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方面的创新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青年科技人才申报面向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一线骨干,重点评价其创新意识、发展潜力及已取得的创新业绩,鼓励承担重大科研或工程任务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推荐程序与纪律管理
本通知详细规定了从动员部署、线上申报、单位审核到公示报送的全流程。申报人需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审核学术道德与思想品德。推荐单位须组织专家会审或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本通知着重强调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请托行为,对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坚决杜绝,一旦查实将给予撤销称号、取消资格等严厉处罚。
名额分配与激励机制
本通知根据单位类型和人才基础制定了差异化的推荐名额分配方案。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及各直属单位拥有基础推荐名额。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省域范围内包括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及高校在内的推荐工作。本通知还建立了与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和科技创新平台挂钩的弹性增补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增加推荐名额,并规定评估优秀的部级科技创新平台推荐的人选可直接入列。遴选结果公布后,各单位须据此落实激励措施和科研支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