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景观竹林营建技术规程》DB54/T0373-2024,自2024年05月21日起实施。-repaired
本文件规定了景观竹林育苗技术、营建技术的操作指示。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海拔2000m~3800m区域分篼育苗及竹林景观的营建。
本规程规定了西藏自治区景观竹林的育苗与营建技术,适用于海拔2000m至3800m区域的竹林景观建设。本规程从地块选择、整地、育苗方法到苗期管理,系统规范了从竹篦挖取、种植到苗木出圃的全流程操作,并针对高原气候特点提出了搭棚遮阳、温湿度调控、断梢及分级包装等关键措施。在景观营造层面,本规程明确了竹种选择应以乡土竹种及成熟引种为主,按照多竹种、多功能原则进行配置,形成绿色本底与多层次、多色彩斑块和谐有序的景观格局,并对造林整地、密度、时间、养护管理等环节逐一作出技术规定,以实现竹林景观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规程详细规定了育苗的前置条件与操作细节,要求选择土层深厚、疏松的沙壤土或壤土,经深翻整地并施足基肥后进行土壤消毒。育苗采用分篦法,选取1至2年生健壮母竹,于3至5月挖取竹篦并保留3至5个节间,按规范株行距移植。苗期需搭建遮阳棚与拱棚,棚内温度保持在25℃左右、湿度约40%,并视恢复情况逐步拆除遮阳物;当年8至10月分阶段追施尿素与复合肥,移植2个月后需在秆高60至80厘米处断梢并剪除过密枝叶。
当年育成的竹苗于次年6至8月出圃,起苗前需缩剪主侧枝,带笋苗应切除竹笋中部,分级包装后根部沾泥浆并注意运输途中保湿通风。在景观竹种配置上,本规程要求依据生态功能与观赏特征,采用群植、丛植、列植、篱植或孤植等栽植形式,立体配置宜采用大中型竹与低矮竹结合,与其他植物混交时上层乔木需高大挺拔,下层点缀观花灌木,并在不同竹种间安装分隔板以防串竹。
造林地应选择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肥沃壤土,采用带状或穴状整地,种植穴宽度大于竹兜直径10厘米以上。根据土壤肥力与竹种特性确定栽植密度,一般于6月雨季种植,有条件时可在3至5月提前栽植。种植时要求穴底平整、竹鞭自然舒展,覆土深度20至35厘米,使鞭根与土壤密接。养护期第一年全留竹笋,此后保留中期健壮笋;每年施肥2至3次并埋入土中,夏季除草松土,冬季通过包裹竹苗、根部培土及合理施肥增强抗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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