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导则》DB54/T0366-2024,自2024年05月21日起实施。
规范性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典型修复技术施用范围及实施操作要点。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修复。
本导则立足西藏自治区耕地保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需求,系统规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的技术要求。本导则以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持续性为基本原则,构建了从基础数据收集、风险评估与成因排查、修复目标确定、技术筛选到修复实施与效果评估的完整工作流程。在技术路径上,本导则重点针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别推荐了农艺调控、化学钝化、微生物修复及植物修复四类典型技术,并明确了各类技术的适用范围、操作要点和应用要求,旨在降低土壤重金属有效态,确保农产品重金属含量不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本导则基于耕地污染风险等级,确立了分类施策的技术框架。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优先推荐采用优化施肥、深翻耕等农艺调控技术,以及化学钝化和微生物修复技术;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则推荐采用植物修复技术,通过超积累植物的吸收萃取作用削减土壤重金属总量。各类技术的选用均需综合考虑污染类型、土壤理化性质及农业生产实际。
本导则对各修复技术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操作规范。农艺调控强调深翻耕前须分析土壤剖面重金属含量,避免下层污染上移;化学钝化要求根据目标重金属种类和土壤pH条件科学选择钝化剂;微生物修复注重菌种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植物修复则需关注种植密度、刈割频次及修复后植物体的安全处置。所有技术均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防范二次污染,保障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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