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牧场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DB37/T4713-2024,自2024年06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牧场的海洋预报和警报的等级划分、内容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沿海地区海洋预报机构开展海洋牧场海洋预报和警报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山东省海洋牧场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的技术要求,旨在为沿海地区海洋预报机构提供统一、可操作的作业依据。本规范明确了预报和警报的时效、频次、发布时间及具体内容要求,全面覆盖了基础海洋要素预报与海洋牧场特色要素预报。在基础预报方面,本规范纳入了海温、盐度、海浪、潮汐、海流、海冰及应急预报等常规项目;在特色预报方面,创新性地首次定义了海上平台休闲活动指数和船钓指数,通过浪高、风力、水温、紫外线等多因子赋分计算模型,科学量化海洋牧场休闲活动适宜度。在警报发布方面,本规范除涵盖风暴潮、海浪、海冰、绿潮等传统海洋灾害警报外,还增设了低氧警报、海上平台休闲活动警报和船钓警报,并明确了各警报的发布条件与级别判定方法。
本规范要求海洋牧场预报时效不少于24小时,可根据需要延长至36小时至96小时,每日至少发布一次,起报时间一般设定为当日发布的次日8时。预报内容须包括发布单位、时间、时效、区域以及基础预报要素和海洋牧场特色预报要素,其中基础要素如海温、盐度、海浪、潮汐、海流全年发布,海冰为季节性发布,应急海温和海流在应急响应启动后发布,特色要素则包括叶绿素、溶解氧及两项活动指数。
本规范针对海洋牧场休闲活动设立了海上平台休闲活动指数和船钓指数,均采用多因子赋分连乘的量化方式。海上平台休闲活动指数综合浪高、风力、气温、紫外线照射强度、天气现象、色臭味和漂浮物质七类要素进行赋分计算;船钓指数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水温要素,并对浪高和风力进行了更细致的四级分类赋分,最终根据计算结果确定适宜度等级。
本规范将海洋牧场警报分为风暴潮、海浪、海冰、绿潮、低氧、海上平台休闲活动及船钓共七类。其中风暴潮、海浪、海冰和绿潮警报级别遵循现行国家标准,按蓝、黄、橙、红四色分级;低氧警报在海水溶解氧含量低于5mg/L时发布;海上平台休闲活动指数和船钓指数达到四级时发布蓝色警报,达到五级时发布红色警报。各类警报时效从24小时至120小时不等,警报期间每日至少发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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