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2023年度)》。
本方案旨在全面部署浙江省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工作,以保持耕地质量分类数据的现势性,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支撑。本方案以2022年度分类成果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年度内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料,系统规定了更新与监测的工作目标、任务、技术路线、程序方法及成果要求。工作范围明确区分年度更新与年度监测:更新聚焦新增、减少及质量发生变化的耕地与恢复地类,监测则针对更新范围外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本方案还详细阐述了从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数据库生成到成果检查上报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并构建了省、市、县三级协同的组织实施体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工作范围与数据库构建
本方案将工作基础库由国家统一制作下发,包含耕地图层和恢复地类图层,并依据图斑变化情况细分为新增、二级地类变化等多种类型。年度更新需提取质量发生变化的所有图斑生成更新层,并获取其土壤条件等分类指标数据;年度监测则从稳定耕地图斑中提取固定监测样点,生成监测数据库。方案还对数据库的命名规则、结构定义及成果存放管理提出了统一标准。
外业调查与指标获取
本方案强调土壤条件是年度更新与监测的核心调查内容。对于新增或质量建设耕地,要求通过实地采样和实验室化验获取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及pH值四项指标,明确了不同面积图斑的样点布设密度。年度监测则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每三年覆盖全省一轮,每县布设不少于50个固定样点,并遵循均匀分布、覆盖不同地类和指标级别的原则,以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
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本方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省级负责方案制定、技术培训、成果检查与汇总,市级负责督促与质量检查,县级承担具体数据生产与自检。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方案从组织、技术、制度、经费和应用五个方面制定了措施,要求各地落实专人负责,采用高新技术设备,建立检查验收与数据保密制度,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成果客观真实并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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