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北京大学等单位承担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的工作体系、程序内容、技术方法,成果验收、更新及应用等。本文件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县(市、区、旗)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工作。其他建制镇的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规程旨在确立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的工作体系、技术方法与成果要求。本规程以城市微观尺度的地块为评价对象,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判定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类型,并测算其开发潜力。评价工作流程涵盖基础调查、地块用途合规性定性分析、基于建设强度与利用效益的定量评价、规模与经济潜力测算以及典型地块案例分析,最终形成文字报告、图件和数据库等成果,为全面掌握存量低效用地的空间分布与开发潜力、推动土地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先定性、后定量”的评价路径。定性分析重在区分用途合规型与未合规型地块,明确参与后续评价的对象。在定量评价环节,本规程针对居住、商业、工业、教育等不同用途类别,选取容积率、建筑密度、利用效益等必选及备选指标,依据集约利用与低效利用的双重标准,将用途合规型地块精准判识为过度利用、集约利用、中度利用及低效利用四种类型,并特别设置了针对承载人员过度型的判识规则。
在完成用地状况评价后,本规程进一步聚焦存量挖潜。针对用途未合规、开发强度低效及纳入改造计划的地块,分别测算其可通过提高容积率或改变用途实现的土地规模潜力,以及考虑土地出让收益与成本差值的土地经济潜力。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因素,对潜力地块的开发时序进行合理配置。此外,通过选取并整理典型地块与典型挖潜案例的信息,为评价结论提供实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