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晋自然资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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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1.17-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晋自然资发〔2023〕4号.pdf
本指南是为规范山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而修订的技术文件。本指南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导向,确立了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路径,旨在实现国土用途有管制、村庄发展有目标、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的总体目标。本指南适用于山西省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了从工作流程、现状调查分析到规划内容、成果要求等全过程的技术指引,构建了涵盖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的全域全要素管控体系,并强调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约束的刚性管控要求。
规划定位与编制原则
本指南明确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用途管制的法定依据。规划编制遵循县域统筹、保护优先、村域一体、因地制宜、村民主体等原则,要求结合村庄实际,有序推进编制工作,避免盲目追求全覆盖。规划期限近期为3至5年,远期原则上至2035年,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可单独或联合多个行政村编制。
空间格局与底线管控
本指南将村域空间划分为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空间三大类,分别对应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村庄建设区等规划分区,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等刚性管控线。规划要求将各项控制线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管控措施,同时为增强弹性,允许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划定不超过建设用地规模5%的留白用地空间。
建设管控与风貌引导
本指南对村庄建设空间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规定村庄建设区内建筑原则上不超过3层,历史文化名村则需按保护要求控制建筑高度。规划强调因地制宜提出村庄风貌管控要求,禁止新建夸张的大牌坊、大亭廊、大广场、大马路、大公园等形式与乡村风貌不符的构筑物,并要求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编制地块分图则,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管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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