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进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保障装配化装修工程质量,印发《浙江省装配化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规定》浙建管发〔2024〕70号。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民用建筑的装配化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定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旨在统一全省装配化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装配化装修技术的规范发展。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民用建筑的装配化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涵盖装配式吊顶、隔墙、墙面、地面、内门窗、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细部工程及整体功能空间等多个分项,并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整体工程质量验收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定明确了以干式工法为核心、工厂生产部品部件在现场组合安装的装配化装修基本要求,从材料进场检验、样板间试安装、隐蔽工程记录到检验批划分与合格判定,构建了全流程质量管控体系。
本规定按分项工程逐一规定了检验批划分、抽查比例和验收不合格时的处理方式,并明确了各分项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项目。各章均以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区分验收内容,主控项目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及关键性能,要求必须全部符合;一般项目侧重外观质量与允许偏差,要求抽查样本80%以上符合规定。从吊顶的吊杆龙骨安装、饰面板稳固严密,到隔墙的连接牢固度、条板与主体结构结合,再到墙面的管线接口对位、饰面板嵌缝密实,每道工序均有具体的检验方法。
本规定对集成式厨房和集成式卫生间的验收提出了专门要求,涵盖设计集成、工厂生产、现场干式工法装配的完整体系。厨房重点关注给排水、燃气管及排烟等预留接口与涉水部位密封,卫生间则强调防水底盘安装牢固、满水通水试验无渗漏及地面坡向正确。细部工程方面,对窗帘盒、窗台板、护栏扶手、固装家具等构配件的安装牢固度、节点连接及外观质量均设置了验收标准,楼梯踏步和护栏的造型尺寸亦纳入检验范围。
本规定要求装配化装修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污染物浓度检测须委托有资质机构执行,检测限值与抽样规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当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方可判定环境质量合格,不合格须整改并加倍检测。整体工程质量验收方面,本规定强调设计文件核查、部品部件检验文件和过程记录文件的完整性,明确交付时应提供《建筑质量保证书》和《建筑使用说明书》,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5年,并要求建立易损部品部件备用库以保障后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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