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DB33/T768.2-2024,自2024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防护级别划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智慧应用、安全要求、工程程序、检验与验收和运行维护。本部分适用于危险物品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场所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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