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县域示范性公用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规范》DB41/T2635-2024,自2024年06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县域示范性公用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基本要求、充电站规划、供配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与通信、土建、消防、节能与环保、互联互通、施工和竣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县域示范性公用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和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省县域示范性公用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站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涵盖基本要求、充电站规划、供配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与通信、土建、消防、节能与环保、互联互通、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核心环节。本规范适用于县域内示范性公用集中式充电站的建设与管理,旨在通过统一技术标准,引导县域充电基础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充电站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并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及配电网规划相协调。
本规范明确了县域示范性充电站的站址规划应与城镇规划和配电网规划相协调,并根据充电需求将建设规模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分别对应不同车位数量。站区总体布置要求功能分区明确、交通便利,合理划分供配电区、充电区、行车道、消防区及商超休息区,以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便捷服务。
本规范对供配电系统和充电系统提出了详细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安装要求。充电设备明确要求直流充电桩每枪功率不低于60 kW,交流充电桩每枪不低于7 kW,并规定了充电设备应具备计量、保护、通信等核心功能。同时,规范了监控与通信系统配置,要求实现充电、供配电及安防的全面监控,并须与省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土建、消防、节能环保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的技术标准,要求建(构)筑物按工业建筑标准设计,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施工过程须严格遵循电力及建筑工程相关规范,竣工验收则需组建验收工作组,依据本标准附录中的验收表逐项检查并签署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该规范作为河南省针对县域公用集中式充电站建设的地方标准,填补了县域层面充电设施建设系统性技术指导的空白,为全省县域推广示范性充电站提供了统一、明确的建设和验收依据。该文对充电站的规模分级、设备功率下限、功能配置及站区布局均作出硬性规定,有助于避免县域充电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升投资效率与建设质量,推动形成覆盖广泛、标准统一的县域充电网络。
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河南省县域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通过提高充电服务的可靠性和便捷性,直接缓解县域新能源车主的“里程焦虑”。同时,该文要求充电运营管理系统与省级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这将有利于政府对充电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为后续的规划调整、政策制定及智能调度提供数据支撑。此外,规范中将商超休息区等便民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范畴,体现了“充电+”综合服务理念,有助于提升充电站的运营经济性和用户体验,对引导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向高品质、多功能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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