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指导海南省农村户厕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针对海南省的地方特点,制定海南省《农村户厕建设技术标准》DBJ46-069-202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农村户厕的新建、改建和维护管理。
本标准作为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46-069-202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旨在科学指导本省农村户厕的新建、改建和使用管理。本技术标准立足海南省地方特点,遵循安全、卫生、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系统规定了农村户厕从设计、施工、验收到维护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文件突出强调了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理念,明确了厕屋进院入室、雨污分流、粪污与生活废水分排等基本规定,并根据村庄的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分散处理、村庄集中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多种厕污一体化治理模式,为全面提升农村户厕建设质量和实效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标准对户厕的核心组成部分提出了明确的设计与建设要求。厕屋要求结构安全、净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并须具备防滑、防渗、防蝇及通风照明等功能。卫生洁具应采用节水型便器,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毫米,严禁重复设置水封。化粪池作为无害化处理的核心设施,本文件详细规定了三格化粪池的容积比、过粪管设置、排气管安装高度及有效容积选型等关键技术参数,并强调池体必须做好防渗处理,确保粪污不外泄。
本文件对化粪池的安装与施工作了具体规范,涵盖成品化粪池的安装流程、砖砌及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的材料强度与施工标准,并强制要求进行格池间及整体的密封性满水试验。户厕改造施工则强调对原有设施进行消毒、防渗漏处理或重建。验收环节规定,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留存竣工验收表备案,重点查验厕屋稳固性、化粪池不渗漏、管道安装正确性等关键指标,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技术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户厕运行维护机制,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并加强日常清洁。重点规范了化粪池的定期清掏作业,明确了当第三池粪液接近过粪管高度时必须及时清掏,严禁从前两池直接抽取粪污还田。同时,本文件强调化粪池周边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烟火,清掏时需充分通风且禁止人员入池作业,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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