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建设规范》DB64/T1981-2024,自2024年05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建设的总体要求、选址要求、建设要求、技术功能要求、维护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的新建和改建。
本规范立足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际,对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的新建与改建工作作出系统性规定。本规范从总体要求、选址条件、场地建设、设备安装、技术功能及后期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全流程技术要求,旨在确保观测站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选址上,本规范强调下垫面应具备地域代表性,并对地形、周边环境、土壤水分常数测定及供电条件作出严格限定;在建设上,本规范明确了场地布局、传感器安装深度与方式、线缆敷设及防雷接地的具体标准;在技术上,本规范对数据采集、算法处理、组网通信及中心站软件功能进行了统一规范,并规定了日常维护与定期计量的要求,以保障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站点的长期稳定运行。
本规范规定站址应选在地势平坦、具有区域代表性的自然土壤地块,并须通过人工取土测定土壤水分常数,各区域测定误差绝对值不得大于5%。场地宜为3米×4米的矩形平整区域,四周设围栏防护,设备按南北走向布置,传感器埋设位置与数据采集箱间距不小于1米,传感器分层深度通常设为8层。此外,线缆须采用屏蔽线缆并地下敷设,观测站须设置防雷接地装置且工频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本规范要求采集控制系统具备数据自动采集、存储、预处理、自动上传及多状态自诊断功能,并支持远程命令响应与参数调整。数据采样频率为每分钟1次,计算输出10分钟平均值、正点瞬时值及小时平均值。组网通信须实现中心站与各观测站的双向实时传输、遗漏数据补传、远程控制及状态监控。中心站软件需具备参数设置、数据补传、报警及时钟校准等功能。
本规范明确日常维护应每年定期检查传感器周围土壤状况及供电设备,确保蓄电池连续供电能力不少于7天,并检测防雷装置。计量方面,传感器初次安装须进行现场标定,后续每2年开展一次周期性计量,严禁使用超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以此维持观测数据的长期可靠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