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引》DB64/T1993-2024,自2024年05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的要求、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用地及各类控制线配色、表达指引、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本文件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乡村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地类统计和实施管理工作。
本指引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针对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乡村地区村庄规划编制、地类统计与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标准。本指引以用地主要功能和规划引导方向为核心依据,遵循同级并列不交叉原则,构建了三级分类体系,共涵盖18个一级类、77个二级类及26个三级类,并逐类明确了名称、代码与含义。同时,本指引统一规定了村庄规划用地的配色方案以及各类控制线的表达样式,旨在满足城乡差异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兼顾调查监测、用途管制、用地审批与执法监管等全链条工作,为提升村庄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提供技术支撑。
本指引采用三级分类结构,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各级分类之间并列且不交叉。使用者可根据工作阶段和深度的不同要求,灵活采用全部或部分类别。所有用地分类均配有唯一代码和标准化含义,确保全区村庄规划地类统计与认定的统一。
本指引对村庄规划用地的各类地类和控制线分别制定了配色与表达指引。通过统一图面色彩和图式符号,保障规划图纸的可读性与一致性,便于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各环节的高效衔接,也为基层管理人员提供了直观便捷的操作依据。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