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为加强辽宁省普通国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设计指标选取,提升设计工作深度与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辽宁省普通国省公路建设工程设计技术要点指导意见》辽交公水〔2024〕103号。
本指导意见旨在强化辽宁省普通国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设计指标的选取,全面提升设计工作深度与质量。本意见围绕公路功能定位、技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路面宽度、桥涵荷载与隧道布置、路线交叉及安全设施等关键环节,提出系统性技术要点,强调严格保护耕地与生态环境,优先利用既有公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并注重绿色低碳与资源节约。同时,本意见对一级和二级公路在不同功能类别下的设计速度、横断面形式及中央隔离设施防护等级等给出了具体取值指引,要求新建与改扩建项目结合交通量、地形条件等综合论证,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准建设,以增强公路的安全耐久性与抗灾能力。
合理确定技术等级与设计速度
本意见明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依据路网规划、功能定位及交通量等,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原则上不得超标建设。一级公路设计速度按干线与集散功能区分,分别宜采用100km/h和80km/h,特殊困难路段经论证可局部降低,但需做好线形衔接与安保设施配套。二级公路干线宜采用80km/h,集散宜采用60km/h,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降低,确保前后路段速度差不大于20km/h。
规范路基路面及桥隧设计指标
本意见规定,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路基路面宽度按一般值与最小值两档执行,途经村镇路段可增设侧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桥涵一律采用公路-I级荷载,跨铁路桥梁按1.3倍验算,桥梁净宽原则上与路面同宽。新建隧道采用上下行分离方案,单洞净宽依设计速度选取,并明确中央隔离设施护栏防护等级依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优化路线交叉与资源利用
本意见要求,一级公路与交通量大的公路交叉应采用立体交叉,平面交叉最小间距须满足规范,受限制时应统筹设计并控制交叉密度。改扩建项目应对老路利用与新建方案进行比选,优先发挥旧路资源效益。同时强调强化勘察调查,合理设置桥涵与排水防护设施,加大不良地质处治和边坡稳定性分析深度,落实安全环保等专题评价要求,提升公路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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