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
本方案旨在统一规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国家级核查工作,以保障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可靠性。本方案明确,国家统一组织专业队伍,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地方调查成果开展核查。核查工作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导航定位及国土调查云等技术手段,采用内业全面检查与外业重点核查相结合、计算机自动比对与人机交互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检查图斑的地类、边界及属性标注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核查流程涵盖资料检查、自动筛查、内业核查、地方整改、复核、“互联网+”在线核查及外业实地核查等环节,并据此对调查成果进行质量评价,对不合格情况规定了退回全面整改、约谈通报乃至责任追究等严格的管控措施。
核查任务与质量评价体系
本方案规定国家级核查的核心任务是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及土地权属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比对遥感影像与举证照片,确认图斑信息的准确性。核查将县级调查成果分为重点地类图斑、未按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及按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三类进行分类检查,并设定了严格的差错率限值。若自动筛查、乡镇抽查、地类抽查或边界抽查中任一项的差错率超过规定阈值,则该县级成果被认定为整体质量不合格,需全面整改后重新提交。省级成果质量评价与其辖区内不合格县区的数量挂钩。
技术方法与关键流程
本方案采用的技术方法核心是计算机自动筛查与人工逐图斑核查的紧密结合。工作流程起始于对省级报送成果的资料齐整性检查,随后通过核查软件进行全图斑自动比对筛查,再针对重点地类及未按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展开全面内业检查,并对按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反馈地方进行整改复核,对复核仍存疑的图斑,将依次启动“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外业实地核查,直至最终由国家直接修正拒不修改的错误数据。
进度安排与组织实施
核查工作由全国三调办统一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核查任务承担单位。地方需遵循“完成一县,报送一县”的原则及时上报成果,全国三调办在接收成果后一个月内完成内业核查并反馈问题,地方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国家再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核。整体进度明确要求于2019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三调”调查成果的国家级核查,并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统一时点增量更新数据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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