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为科学有序推动广东省南粤红绿径建设,加快建立南粤红绿径标准体系,推动南粤红绿径品牌健康发展,制定《广东省南粤红绿径建设指引(试行)》。
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南粤红绿径的建设原则、选址条件、南粤红绿径文化驿站、标识系统、解说队伍、特色课程、其他建设内容、运营与管理等要求。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南粤红绿径的建设。
本指引系统规定了广东省南粤红绿径的建设原则、选址条件、核心建设内容及运营管理要求,旨在依托省内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山地公园等绿色园地及周边林区,整合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打造集红色文化教育、自然教育、生态休闲游憩与研学实践体验于一体的主题教育路径。
本指引规定南粤红绿径应选址于生态环境优良、红色资源丰富且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长度一般不小于2公里、宽度不小于1.5米。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同时具备良好的交通可达性和通信覆盖条件,并配套完善的基本设施、卫生设施与安全设施,确保路径长期稳定运营。
本指引确立“5+N”标准化体系作为建设核心。“5”指必须配建1条依托现有绿道、碧道或森林步道改造的主题教育径、1个优先利用既有场馆微改造的文化驿站、1套融合岭南文化元素的标识系统、1套包含自导式和向导式的解说系统,以及1套以上围绕红色文化与自然教育编制的特色课程。“N”则鼓励建设党建文化广场、文化长廊、林业法治驿站等拓展设施。
本指引要求建设主体配备固定管理部门和专职解说人员,定期联合社会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并对课程进行动态优化。同时鼓励开发图册、动画视频、虚拟现实体验等品牌产品,通过多元服务和持续运营提升场地使用效能与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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