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通则》DB44/T2607.1-2025,2025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滨海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调查与核算的基本原则、边界、工作流程和方法等的技术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管辖范围内蓝碳生态系统碳汇调查与核算。
本通则作为广东省《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系列标准的纲领性文件,为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三类滨海蓝碳生态系统的碳汇调查与核算提供统一的技术框架。本文件从基本原则、核算边界、工作流程到具体方法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野外原位监测、碳储量评估和碳汇核算三大核心步骤的技术要求。在调查监测方面,本文件强调科学性、完整性、相关性和透明性等原则;在碳汇核算方面,则兼顾可操作性与准确性,确保方法既科学严谨又便于落地实施。碳库类型涵盖土壤碳库和植被碳库,核算方法融合了碳储量差值法和沉积速率法等多种技术路径,力求全面量化滨海蓝碳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
本文件将滨海蓝碳碳汇调查与核算工作划分为原位监测、碳储量核算和碳汇核算三大递进式步骤。野外原位监测部分针对样方设置、样方数量、调查频次等制定了规范,并分别对土壤碳储量、植被碳储量以及有机碳沉积速率的野外采样工具、采集步骤和样品处理给出了详细指引,要求土壤采集标准深度为100cm,并采取分层取样策略。
本文件构建了从碳储量到碳汇的完整核算体系。土壤碳储量评估通过测定土壤容重、有机碳含量,计算有机碳密度并逐层累加,最终汇总区域碳储量;植被碳储量则依据调查数据和碳转换系数按植被类型分别计算后加和。碳汇核算部分分别给出了植被碳汇的净初级生产力核算法与碳储量差值法,以及土壤碳汇的碳储量差值法与沉积速率法,最终将植被碳汇与土壤碳汇加和得出滨海蓝碳总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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