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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7.26-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pdf

2022年7月26日,浙江省自然资源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以下简称隐患点)核销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册隐患点的核销管理。本办法所称隐患点核销,是指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公告撤销原划定的危险区,进行隐患点销号的过程。

《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旨在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销流程,确保隐患点在险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能够按照统一标准和程序进行销号。该办法明确了核销的适用范围、核销条件、操作流程及责任分工,强调了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要求乡镇政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等协同配合。核销程序包括申报、调查、审查、批准、公告和销号六个步骤,并对核销后的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障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隐患点核销条件明确

隐患点核销需满足三项基本条件:已实施避让搬迁且危险区内房屋全部拆除,或特殊建筑已签署安全管理承诺书;已完成应急排险或治理工程并验收合格;地质环境改变导致隐患体稳定或无直接威胁对象。

核销程序细化管理

核销流程分为六步,涵盖申报、调查、审查、批准、公告和销号,每一步均需提交相应材料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后续监管强化责任

核销后,相关单位需加强隐患点的安全监管,及时调整管控措施,确保隐患点不再构成风险,同时对未通过核销的隐患点继续按原标准监管。

本办法的实施将提升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推动隐患点的精准识别与合理处置。通过明确核销条件与程序,有助于避免盲目销号,确保地质灾害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同时,强化后续监管机制,有助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法还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动态监管,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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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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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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