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DB44/T2608-2025,2025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的程序、第一和第二阶段调查内容、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场地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退役场址的验收监测和其他受天然放射性污染场地的调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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