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大型活动林草碳汇碳中和技术规范》DB1502/T021-2024,自2024年03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活动林草碳汇碳中和基本要求和原则,确立了大型活动林草碳汇碳中和实施流程,提供了制定与发布碳中和实施计划、实施碳减排行动、核算碳排放、抵销碳排放和碳中和评价及声明的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大型活动组织者购买包头林草碳票或碳汇类碳信用、新建碳汇林的林草碳汇类抵销方式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
本规范立足包头市大型活动碳中和需求,系统确立了以林草碳汇为核心抵销路径的技术体系。本规范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出发,覆盖了活动筹备、举行与收尾阶段,明确了大型活动组织者须优先实施碳减排行动、再通过碳抵销实现中和的基本原则,并对碳排放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的选取进行了全面规范。在抵销方式上,本规范重点提供了购买包头林草碳票、碳汇类碳信用及新建碳汇林三类林草碳汇抵销模式,并配套了碳中和实施计划、碳排放核算报告及评价报告的标准化模板,形成了一套可操作、可追溯的闭环管理流程。
本规范确立了从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实施碳减排行动、核算碳排放量到抵销碳排放及碳中和评价声明的完整实施流程。组织者须在活动筹备阶段完成包含碳排放估算、减排措施及拟用抵销方式的实施计划并对外发布,在活动收尾后依据核算边界与排放源类型计算碳排放总量,最终通过林草碳汇类抵销实现碳中和,并由组织者自我承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与声明。
本规范明确了三种主要的碳抵销方式:一是购买包头市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林草碳汇量凭证,即包头林草碳票;二是购买中国自愿减排机制下签发的碳汇类CCER等碳信用;三是在包头市行政范围内新建碳汇林。上述方式可单独或组合使用,并分别对注销可追溯性、避免重复开发以及完成时限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抵销行为的真实性与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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