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导则》DB3213/T1038-2021,自2022年01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公共空间术语和定义、原则、目标、流程、管理、保障等。本文件适用于宿迁地区农村公共空间治理。
本导则面向宿迁地区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以系统性流程为核心,围绕农村除宅基地、承包地及自留地以外的全部资产资源,构建了从调查清理到长效管理、从确权制图到司法保障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本导则坚持统筹谋划、群众参与、公平公正和务求实效四大原则,以明晰产权、清理侵占、拆除违建、增值资源、提升收益、净化乡风、改善环境和融洽干群关系为总体目标。在实施中,本导则规定了“调查、整治、建卡、制图、公示、处置”六步闭环流程,强调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并通过办理集体土地经营管理权证、建立资源资产卡片和“一图一表一册”等举措,力求实现资产资源数据的“七相符”,最终将治理成果转化为集体增收与群众共享的公共利益。
本导则界定的农村公共空间涵盖村居公共资产与公共资源两大类别,前者包括老旧村部、废弃村小学及水利设施等,后者则指集体土地上除确权到户外的各类土地资源。治理工作以统筹谋划为引领,将公共空间治理融入乡村振兴全局,并强调群众主体地位,推进全过程民主管理。同时,通过全流程公开和依法依规推进,保障公平公正,并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重实效。
本导则确立了整治工作的标准程序。调查阶段重点清理村居资产、资源、交易合同与项目资金,精准识别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阶段依法收回被侵占资产资源、终止违规合同并规范资金使用。随后进入建卡、制图与公示阶段,在“三资”监管平台建立对应卡片,绘制空间治理示意图,并竖立“一图一表”公示牌及地块公告牌。最终处置环节推行“小块并大块”整合,并严格要求所有符合条件项目进入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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