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消防竣工验收查验行为,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消防验收的衔接,切实提升本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3版)》沪建质安〔2023〕689号。
Word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12.21-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3版).docx
本表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市消防施工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的规范性查验文件,旨在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统一和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消防查验行为。本查验表围绕消防设计与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情况、技术档案与施工资料完整性、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性能与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检测结果等核心环节,对查验依据、查验方案编制、现场查验程序、不合格项处置及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管理等作出系统规定,为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和建设管理部门消防验收评定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查验条件与基本要求
本表明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须对工程消防设计完成情况、消防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完整程度、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状况以及消防设施性能和系统功能检测结果进行逐项核对。消防查验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等开展,各系统组件安装完毕后须完成系统完整性检查与调试,方可进入正式查验环节。
查验方案与实施程序
建设单位在实施消防查验前应编制查验方案,内容须涵盖工程基本情况、查验依据与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实施步骤与阶段以及人员分工。现场查验宜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顺序依次进行,发现不合格项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须组织复查,确保问题闭环处理。
填写规范与数据要求
本表要求手工填写并鼓励信息化手段填报,内容须真实清晰,不得涂抹。查验项目应逐项记录查验位置和查验情况,涉及距离、高度、面积、压力、流量等可测量指标时须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测量或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测量数据与设计值误差应符合标准要求,无明确误差规定的应控制在5%以内,相关资料应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等。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9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