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满足预拌砂浆技术要求,保证预拌砂浆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浙江省《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DBJ33/T1314-2024,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等预拌砂浆的配合比设计。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施工要求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原材料,并根据原材料性能和预拌砂浆技术条件进行计算,再经试验调整确定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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