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智能化工作,做到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结果准确,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智能化技术导则》JD37-003-2023,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智能化。
本导则旨在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智能化工作,推动检测技术向自动化、信息化方向升级。本导则围绕计算机网络、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了覆盖检测全流程的智能化系统框架,包括检测试样受理、环境控制、以及钢筋、混凝土、门窗、金属材料化学分析、地基基桩和市政工程等主要专业的检测智能化要求。本导则明确了各智能化系统的组成与功能,如标识识别、自动分拣、智能传输、环境监控、数据自动采集与上传等,并对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异常报警和数据追溯提出了统一规定,以确保检测过程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结果准确。
本导则构建了从试样受理、标识、分拣到传递的全流程智能化体系。通过引入三维扫描、射频识别、机器人配送等技术,系统可自动完成试样的符合性判断、唯一性标识标注和分类传递,实现全程无人值守和信息的实时追踪,确保样品流转的高效与可追溯。
本导则分专业制定了详细的智能化检测要求,覆盖钢筋、混凝土、门窗、金属化学分析、地基基桩及市政道路与管道等领域。例如,钢筋检测可自动完成抓取、尺寸测量、力学试验和结果判定;混凝土检测能自动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和渗水判稳;市政检测则采用探地雷达、落锤式弯沉仪等自动化设备进行快速数据采集。
本导则要求对检测环境的温度、湿度、空气流速、有害气体浓度和照明等进行智能化控制与连续监测,并将实时环境数据自动嵌入检测记录。同时,智能化系统须具备故障自检与报警功能,任何子单元异常时系统能立即停止运行并通知人员,保障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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