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通知》林湿发〔202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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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就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林草主管部门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将法律施行作为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本通知强调,作为我国首部湿地保护专门法律,该法的实施标志着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各地须在组织保障、普法宣传、配套制度、部门协作和监督执法五个维度协同发力,确保法律规定落地见效。通过明确工作路径与时间节点,本通知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多方联动、法治严明的湿地保护新格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推动
本通知首先要求各地深刻认识《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其视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各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担当,把贯彻实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湿地保护事业迈入法治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部署宣传解读与配套制度建设
本通知将法律的学习宣传列为重点工作,要求通过专题培训、普法教育及多形式社会宣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本通知明确将加快推进湿地名录、规划、标准等国家层面配套制度,并鼓励各地遵循小切口、精细化原则,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共同织密湿地保护法治体系。
构建协作机制,强化监管与考核
本通知要求建立部门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执法监管上,本通知强调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检查手段,通过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林长制考核等压实地方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对问题突出地区及时约谈。
影响意义
该通知的发布为《湿地保护法》的平稳落地和有效实施提供了系统性操作指引,在宏观布局与具体抓手之间架设了桥梁。该通知将顶层法律设计转化为可执行的工作方案,有助于统一各地思想认识,消除法律执行初期的模糊地带,提升基层落实效率。通过明确配套制度制定的任务清单与协作机制,该通知加速了湿地保护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部门协同治理的转型,为构建完整的湿地保护法治闭环奠定了基础。此外,该通知强调监督检查与目标考核的刚性约束,将湿地保护成效纳入林长制等评价体系,有效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对遏制违法占用和破坏湿地行为具有显著威慑作用,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促进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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