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设计规范》DB4401/T158-2022,自2022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避护场所设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设计规定、生命线系统设施配套功能、应急交通、应急标识和应急转换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应急避护场所的设计。
本规范是广州市关于应急避护场所设计的首部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应急避护场所从选址、分级、设防到各类设施配套与转换的全流程设计要求。本规范将场所划分为中心、固定和紧急三个等级,明确其防御标准须涵盖抗震、抗风、防洪及排水等灾害场景,并强调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安全可靠的设计原则。在内容上,本规范覆盖了生命线系统设施(如指挥、宿住、供水、供电、医疗、消防、排污等)、应急交通(出入口、疏散通道、直升机使用区)、应急标识及应急转换等核心板块,对各项设施的规模、指标和布局均给出了量化参数与设置要求,旨在通过标准化设计提升城市应急避护场所的综合保障能力与快速转换效率。
本规范确立了中心、固定和紧急三级场所体系,并针对不同等级设定了差异化的防御标准。场所选址必须严格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重大次生灾害源及建筑物倒塌影响范围,同时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防洪设计须高于历史最大洪水位,并规定了不小于30米的防火安全带等刚性安全距离。
本规范对保障灾时基本生活的设施配套提出了精细化的指标要求。从应急宿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的用地标准,到饮用水每人每日3至6升、垃圾处理量每人每日200克的最低保障线,再到消防、供电、厕所蹲位等设施的配置密度与服务半径,均进行了具体量化,确保场所具备切实可行的生存支持能力。
本规范构建了由外向内的应急交通保障体系,要求中心场所至少设置4条疏散通道并配置直升机使用区,明确了各级通道的宽度与净高要求。同时,本规范制定了平灾共用、应急启用、紧急引入和定期轮换储备四种转换方式,确保公园、学校、体育馆等既有公共设施在灾时能快速启用,实现日常功能与应急功能的无缝对接。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