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指导巢湖风景名胜区2021至2035年保护、利用与管理的法定依据,属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总面积1299.64平方公里,涵盖辽阔水域、湖岛风光、湾咀湿地、地质珍迹及古人类文化、红色文化、江淮建筑等丰富自然与人文资源,旨在将其建设成为生态优良、文旅融合、城景协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本规划以严格保护为前提,划定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管控,其中核心景区实施最严格保护;同时,系统规划了十个特色景区、游览设施与道路交通体系,并统筹协调居民点疏解与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的关系,力求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科学保护与永续利用。
保护体系与资源管控
本规划构建了“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体系,实施全域分级保护。一级保护区即核心景区,面积396.12平方公里,以保护湖泊水域、自然山林、地质珍迹和文物古迹为主,严禁无关建设,区内居民点除三河古镇外应逐步迁出。二级保护区以风景游赏和生态恢复为主,限制无关建设。三级保护区则有序引导建设活动,但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游赏体系与景区布局
本规划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滨湖、四顶山—十八联圩、中庙—姥山岛、芦溪、龟山、银屏、三河等十个景区,并下设26个游览区,系统串联起湖岛、湿地、地质与古镇等179个主要景点。规划注重挖掘银山智人遗址等古人类文化、渡江战役红色文化以及巢湖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文旅融合;同时科学测算游客容量,日极限容量为119万人次,确保游赏体验与资源保护相协调。
设施配套与交通组织
本规划构建了“服务基地—服务中心—服务点—服务部”四级游览服务体系,设置三河古镇、滨湖等四处服务基地,并规划了完善的对外交通与内部道路网络。对外形成“三环放射状”陆路交通格局并开通水上旅游航线;内部依托滨湖大道构建公共交通环线,规划37处主要出入口、18处旅游码头及配套停车场与集散中心,全面提升游览服务的可达性与舒适性。
居民调控与规划衔接
本规划将区内居民点划分为撤并、收缩、稳定与提升四种类型,规划期末村庄居民人口控制在16.06万人,疏解约5.72万人。在空间协调上,本规划主动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协调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并衔接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资源管理及历史文化名镇等多项相关规划,确保风景名胜区与周边区域实现有机融合发展。